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三十条、第五十六条以及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校研字〔2023〕76号)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规定,经2025年5月8日校长工作会议研究,决定对以下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。
序号 |
学号 |
姓名 |
学生类型 |
符合以下情形予以退学处理 |
1 |
BA16168030 |
杨文娟 |
博士 |
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|
2 |
BA16168089 |
马明俊 |
博士 |
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|
3 |
BJ16168012 |
方微 |
博士 |
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|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如对学校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
2025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