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补充通知
研究院职工:
接税务局通知,由于系统调试等原因,税务系统中抓取合肥研究院人员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名单有遗漏,为此,我处紧急进行了梳理,遗漏人员年所得额等相关数据,今天会通过研究院邮箱或QQ邮箱发给个人,敬请关注。
2016年度有两处工资、薪金等所得的职工,无论是年所得额是否达到12万元,都要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在安徽移动办税APP系统中-两处以上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和补税(滞纳金是可消除的),否则,APP系统中个人补交税款和滞纳金数额将一直存在,且滞纳金随天数会不断增加。请有两处所得的职工一定要重视,避免给个人带来税务风险和经济损失。
财务资产处
2017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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