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的通知
研究院各单位:
根据“国际伙伴计划”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,中科院国际合作局现拟启动2019年度国际伙伴计划-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。请各单位按照附件中申报指南的要求,组织项目申报。项目申报时间截至3月4日17:00。
联系人:周姝
电话:65591206
2019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指南
一、定位
以“种子”基金的形式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、国际组织(含港澳台地区)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,催生重大科技成果。
二、支持重点
围绕我院“三个面向、四个率先”整体要求,配合我院年度国际合作重点工作,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申请(具体国别领域见附表):
1、围绕高层共识、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成果,推进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技合作。
2、依托我院境外科教机构平台、国际人才计划资助的科学家,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优势互补、互利共赢的合作研究。
3、围绕我院“十三五”规划部署的8+2重点突破、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,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研究。
三、资助力度
项目资助期3年,总资助额度120万元左右,本年度预计支持20项左右。
四、申报要求
1、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,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申请。
2、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,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,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;
3、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,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合作成果;
4、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不计入限项
五、ARP申报注意事项
1、有意申报须提供一份项目简要说明,不超过800字(内容可包括:合作共性与挑战、合作基础、合作意义、合作预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具体合作方式等,项目实施时间: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)
2、项目说明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4日 17:00,请各单位由外事主管统一提交至研究院综合处。
综合处
2018年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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